安康市汉滨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经年7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唐如刚同志为汉滨区人民*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荆钟同志汉滨区人民*府副区长职务;
黎想同志汉滨区人民*府副区长职务。
(二)任命:
徐东升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瑾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波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因机构改革重新明确);
方荣哲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小*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
唐炜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承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程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恒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觉安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圣林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五里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尹明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人民法庭庭长;
陈扬杰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崔周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大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费朝启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吉河人民法庭庭长;
梁超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
唐恒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东升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大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承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禅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吉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福建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五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圣林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尹明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关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郭瑾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运康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罗觉安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波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方荣哲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陈小成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建红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小*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崔周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费朝启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梁超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汉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