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讯:日前,陕西安康印发《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年)》。全文如下:
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处理系统,打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府主导、属地管理,城乡统筹、因地制宜,行业牵头、全民参与的原则,以镇办社区为主体,以单位家庭为重点,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目标。到年底,汉滨区、高新区分别以镇办或集中连片区域为单元,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心城区各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到年底,基本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策和标准体系,中心城市建成区一半面积以上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到年底,基本建成符合安康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鼓励其余县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参照本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7月—年1月底)
学习中省有关指示、安排、要求,开展中心城市现状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地市工作经验,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二)示范建设阶段。(年2月—年12月)
开展广泛宣传,组织专题培训,年底前汉滨区、高新区各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并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中心城市一半面积以上集中连片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三)全面实施阶段。(年1月—年12月)
完善垃圾分类*策法规,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成符合安康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示范建设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于年2月底前出台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和公共机构全覆盖工作方案,确保在年底前汉滨区、高新区各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并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建成区内一半面积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基本实现建成区内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汉滨区*府、高新区管委会)
2.公共机构先行。组医院、科研院所、协会学会、车站码头等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实现中心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汉滨区*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全面宣传动员
1.坚持*建引领。充分发挥*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基层*组织优势,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各级*组织学习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组织工作内容;市区两级*校要将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课程和教学培训计划,广泛凝聚*员骨干力量,引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全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校、市级各部门)
2.开展社会宣传。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市宣传任务中,组织开展多形式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