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近期发现部分个人机构,冒用我中心“住房公积金2.0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并截图,用于贷款发放,严重侵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权益,对此,我中心承诺,从未向任何机构授权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也未向任何机构授权调取个人公积金信息用于贷款发放;所有个人公积金缴存信息证明,均须本人携身份证原件至我中心调取并加盖印鉴,除此之外,任何渠道获取的公积金缴存信息证明,我中心一律不予承认,出现的任何法律责任,我中心一概不予承担。
鉴于上述问题,我中心决定暂停“住房公积金2.0网上查询系统”,对网上查询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预计5月中旬可恢复查询,届时,我中心查询系统将通过个人签约、验证码校验、刷脸获取等技术手段,杜绝类似冒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情况发生。
给广大缴存职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张睿
审核:李晓慧
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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