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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6 23:04:00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No.4(接上问)那这个*策是我们这个月预缴申报的时候就可以扣除,还是要等到汇算清缴的时候才能一并扣除?

QA

答:根据《财*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策的公告》(财*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3号)规定:“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与相关*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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