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法律顾问: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韩妮君律师
2月5日,安康高新区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之年,年末岁首更是一年中的关键时期,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态度坚决,各级各部门务必坚定信心,常抓不懈。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疫情防控、村“两委”换届、脱贫攻坚走访慰问等有机结合,通过采取“院落会”、村组会、“一封信”“承诺书”“大喇叭”等方式方法,对辖区内超市、商店、零售店开展烟花爆竹(含礼花炮、电子炮,下同)禁燃禁售宣传。高新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等主责单位要安排宣传车辆开展巡回宣传工作,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禁燃禁售”工作的思想自觉、行为自觉。
二、加强巡查检查。
公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辖区应急管理、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商超、百货商店、零售店、专卖店和社区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行为,职能部门第一时间处理到位。在除夕、十五前后,要组织专项巡查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取得实效。
高新交管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对流通环节烟花爆竹车辆的日常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运输行为;社区管理局要督促各村(社区)把禁放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大事之一,与疫情防控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要在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