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系列会议精神,安康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安康市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8项服务措施》。
一、户*类(2项)
1、开通户*业务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凡60岁以上老年人申请办理户*业务的,可提供优先预约和优先办理服务,无需排队等候。
2、推行户*业务上门服务。积极为各类行动不便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办理户口、身份证等相关业务。
二、交管类(2项)
3、进一步缩短机动车迁出本辖区业务办理时限。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3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为减少群众等待,节省办事成本,交警支队车管所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在24小时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结业务,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4、实行高速交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十个严禁”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精准查缉,严禁在高速公路收费出入站口封控拦截逢车必查;对重点违法车辆精准引导、精准查缉,严禁封控高速公路主线查车;必须按规定佩戴执法记录仪并亮证执法,严禁辅警单独执法;对小型客车、轻型载货汽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现场能整改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禁罚款处罚;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安装道路测速标识标牌、规范设置道路技术监控设备,严禁未经审核审批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快调快处快侦快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进度和结果公开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严禁超时限办结案件;对抢险救灾运输车辆和紧急民生物资保障通行、优先通行,严禁擅自增加门槛限制通行;积极耐心接受群众求助并高效妥善处置,严禁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文明接警精准处警,严禁在接处警过程中态度粗暴、冷硬横推拖;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按时限规范快速办理并反馈,严禁来而不查、查而无果。
三、出入境管理类(6项)
5、设立出入境“扶助群体窗口”。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及残障人士开通绿色通道,无需预约,随到随办。
6、增设出入境便民设施。设置无障碍通道、爱心等候专座等设施,在办证大厅内配备饮水设备、老花镜、雨伞、放大镜、常用药品等便民物品。
7、优化出入境证件办理流程。推行“全程导办”,由导办员对60岁以上有需要的老年人群提供自助设备指引协助服务,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可复用5年内证件照片,无需现场重拍。
8、实施容缺受理。对身份证以外材料不齐全的老年人可先行受理,随后2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寄或他人代为提交的方式补充申请材料。
9、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为证件办理人提供银行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