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城关第三小学
年秋季一年级新生
招生登记公告
为确保年秋季一年级新生顺利开学,根据省市县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策,按照县教科局统一安排,现将我校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东城社区、东关社区、东关村、金华村、龙古村。
三、登记须知
1.户籍户子女
(1)常住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付款票据。
(2)户籍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同一户籍但无房产者,须提供户口簿、无房产证明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2.房产户子女
房产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无户籍但有房产者,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付款票据。
3.搬迁、拆迁、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已在本学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者,须提供户口簿、搬迁安置协议。
(2)拆迁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因城区改造、征地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在本学区安置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3)进城务工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务工半年以上(年3月1日前,以缴纳社保日期为准)、租住在本学区者,须提供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及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4)外来经商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半年以上(年3月1日前,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租住在本学区者,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居住证明(由村组、社区提供)。
上述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对不能完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对象,学校不予接收。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1.网络登记。符合我校就读条件的请识别公告末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