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缴纳年度医保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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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陕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月28日陕西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今天印发了《关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
《通知》中指出
缴费时间从2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通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从年3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财*补助元。特困供养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员无需个人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财*资金给予定额资助,省级财*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资助,市县财*资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资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当年只参保不缴费,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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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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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居民:年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已经结束。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近日,省医保局、省税务局通知,从年2月1日至年2月28日重新开通缴费渠道,缴费方式为农商银行(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商行助农E终端、镇办、村(居)委会、社区代办点、银联“云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