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咱安康旬阳县*府的一张通告引起一片哗然,通告中写到对群众发现城区流浪狗自行组织捕杀的,携带捕杀前后影像及犬尸报告给旬阳县治安大队,每捕杀一条给予元奖励!
“奖励”两个字刺痛了人们的双眼,
哦买噶,杀害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狗还要拍照
然后兴致勃勃的“邀功”领取元?
咱旬阳这么多部门是要鼓励老百姓杀生吗?
网友们不禁质疑
一、旬阳县公安局、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等六个部门可全都盖上了醒目的红章子!请问这些部门是否认真研读过该通知用词方面是否合理?是否研究过该*策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二、通知中写到阻碍捕杀或抢夺犬尸的行为,从重处罚!私自放养或无人管理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语句用词让人胆战心凉,请问咱旬阳相关部门会怎样处罚阻碍捕杀的老百姓呢?老百姓不敢想象。
三、如此残忍的对待狗狗,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制定公告的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是否就是这样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平时老百姓的事情?
四、对待流浪狗的处理方式很多,采取捕杀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狗问题吗?应该设立流浪狗动物管理所之类的机构,为啥咱旬阳如此一意孤行?是否反映了旬阳存在部门和领导方针*策上的落后思想和能力不足?
热门议论
记忆中,旬阳不止一次闹出这样令人费解和惊讶的事情,上个月旬阳县吕河镇出现一幅“严厉打击借助媒体泄私愤、谋私利、造事端等行为”的标语,引起网友们众多热议,随后旬阳县吕河镇*府办工作人员5月12日表示标语表述有不妥之处,已将标语撤下。
直接将矛头直指媒体,旬阳,你是脑子秀逗了吗?意思是老百姓维权,有关部门渎职,还不能向媒体说?仅仅打击借助媒体泄私愤等行为就OK了吗?为啥老是从单方面粗暴思考问题呢?
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府部门,
咱能谨慎做点实事吗?
老是在*策公告上这样“一鸣惊人”
还不如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做点实际的事情!
您说呢?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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