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不慎溺水身亡,痛失爱子的父母将同去游玩的几个孩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方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在执行阶段一度陷入困境,3月25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余某当场将6万元现金交到李某夫妇手中,这起生命权纠纷案被成功执结完毕。
——去年8月,李某、袁某、罗某、余某4个孩子到县河镇*洋河玩水,李某溺水身亡。李某的父母遂将其余三人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汉滨法院依法判决该三人对李某溺亡后果分别承担10%的责任,由该三人的监护人分别赔偿李某夫妇各项损失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由于余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夫妇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痛失爱子,案件若得不到及时处理,极易将矛盾激化。执行干警遂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谈话,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温情劝说,余某终于解开心结,表示愿意积极筹钱履行生效裁判的给付义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李某夫妇同意余某夫妇支付6万元赔偿款,其余部分自愿放弃。余某经多方筹措,当场将6万元现金交到对方手中。(来源: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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