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平台法律顾问: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韩妮君律师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提倡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纵深推进安康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安康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支持年春节期间企业稳岗促产的奖励措施,动员外省外市企业员工“就地过年”,鼓励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通过发放稳岗补贴,送出了诚意满满的“*策大礼包”。
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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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支持年春节期间企业稳岗促产的奖励措施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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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对象
高新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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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一)对年2月5日至2月26日期间,累计在岗10天(含)以上,户籍为省内市外的员工,按照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户籍为省外的员工,按照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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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员工须在年2月5日至2月26日期间未离开过安康市境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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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一)安康高新区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奖励申请表;
(二)员工在岗的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市外户籍员工稳岗补贴发放公示名册》(须在企业或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四)在岗员工2月份银行工资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
(五)员工的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证明资料;
(六)员工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七)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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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本次奖励由企业进行申报(重点建设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年3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批流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牵头汇总审核,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申报资料报送至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进行汇总审核(项目业主为高新集团公司的,先行报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后送至高新集团公司审核)。审核结果报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会议审定后,由高新区财*兑现奖励资金。
(三)资金监管。经济发展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局、监察审计局、高新集团公司负责联合监管奖励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对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资金、不按照规定发放员工补贴的,将收回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取消企业申请其他项目资金和享受高新区各项支持*策的权利。
本奖励措施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负责解释。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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