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年3号修正版)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中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返乡
倡导高新区在外务工、经商、求学等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提前3日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报告个人近期旅居史,加强返乡途中个人防护,按要求主动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二、加强返乡人群管理
★境外回国在入境地隔离满14天人员,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河北省中高风险地区归属市的人员,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高新区疫情防控办报告,点对点转运闭环管理,实行14天集中隔离(自费)和2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的低风险地区人员,以及从事冷链和口岸装运等工作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返回高新区,实行14天居家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自费,上门检测或专车转运检测)。
★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人员,持核酸检测证明返回高新区,实行14天健康监测。
三、减少人员聚集流动
即日起,全区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取消灯会、庙会、年会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全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暂停开展线下活动;合理控制公园、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和餐厅、酒店、商超等室内场所人流,加强错峰调节,禁止扎堆聚集。
防控期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串门聚会,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
倡导文明新风,推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规模应控制在50人以下,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审批报备,严格落实现场防控措施。
四、加强服务行业管理
全区餐饮酒店、商超集市、影院歌厅、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服务单位,必须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环境场所消*消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群体消费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亮码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冷链、进口货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查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证明等措施。
室内经营场所同一时段上座率和人流量不得超过常态情形的70%,引导顾客保持距离,倡导分餐制和错峰消费,实行公筷公勺和隔位就座。
五、从严特殊场所管理
辖区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引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药品零售门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抗菌素“四类”药品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
学校、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后期若上级规定变更或行业主管要求变化的,一律按照从严从高从细原则,以要求严、标准高、措施细的防控措施为准。
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安康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年1月20日
安康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
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汉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汉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宁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紫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岚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平利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镇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旬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白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安康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恒口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十大行动为助力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康市应对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十大行动。
一、移风易俗行动转变过节理念摒弃人员大流动、亲友大聚集式的旧过节习俗,倡导疫情条件下的新过节理念,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聚集,把确保亲友平安健康作为最好的过节方式,“云上”祝福共抗疫,“线下”健康庆新年。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响应,停止举办年会、团拜、集体慰问、联欢等聚集性节庆活动。
简办红白喜事严格实行婚丧嫁娶报备管理制度,倡导延期办理婚宴、喜宴,不举办生日、乔迁、定亲等聚会活动,通过网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