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高新中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我区落实“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策,统筹落实好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同时,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各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策规定,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推进融合教育,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上特教学校等办法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含55人)。
(安康中学高新校区)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划定学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我区充分考虑校舍布点、交通状况、学校规模、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及学区内外来随迁子女的数量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对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单校划定学区。做到辖区内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零对接。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按审批地管理原则范围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小学: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在高新区购买商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外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具有高新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高新户籍并在高新居住的户籍回流学生、在高新区购买商住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牵头,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对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据“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教学校就读、免予入学等办法,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接收插转生要严格落实现有大班额的学校一律禁止接收转学生以及《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自身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规范办理学籍审核、转接手续。
(三)生源摸底与*策宣传。7月10日—7月12日为我区义务教育入学摸底宣传时间。小学六年级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由义务段初中学校到小学宣讲*策,答疑解惑。同时,各义务段学校走进学区、深入社区,宣传义务教育入学*策,提前了解学区内生源情况,统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总数,为招生入学做好准备。
(四)信息发布。7月13日,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和管委会
(五)信息审核。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我区的信息审核点设在各公办初中、小学。
1.网上上传资料。入户调查资格审核前,学生及其家长登录高新区智慧招生管理平台(网址:
所需资料:
①户籍产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不动产登记证或者经过网签备案购房合同首页、座落位置、价格、签字页;年上半年的水电缴费票据。
②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年上半年的水电缴费票据。
③产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不动产登记证或者经过网签备案购房合同首页、座落位置、价格、签字页;年上半年的水电缴费票据。
④易地搬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区扶贫部门出具的易地搬迁户证明;搬迁安置协议;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年上半年的水电缴费票据。
⑤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少年。区统征部门出具的拆迁户证明;安置协议;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现居住地年的水电缴费票据。
⑥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府开具的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附件3);租住房屋合同重要页面;租住房屋的年上半年的水电缴费票据。
⑦*人、公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依法依规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策,由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统筹安排学位。
2.学校组织入户核实。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策要求,高新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高新就读的基本前提是在高新区实际居住。家长上传资料后,高新区将在7月18日—7月20日期间,分类进行入户核实,核实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并追究信息造假责任。
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①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空户。地址实际不存在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家庭有购房的集体户适龄子女,其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④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3.录取信息发布及报名。
①8月3日-8月5日,各公办学校通过招生录取平台向入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发送信息,确认入学时间。
(汉滨初中高新校区)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年高新辖区内具有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为安康市高新中学。
(一)招生对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并通过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三)网上登记。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报名条”的学生,须进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填报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年7月13日08:00至7月17日18:00。报名系统登录方式:手机
(四)招生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
1.直升学位资格审核。按照“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原则,做好直升学位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高新中学对已经签订学位协议的小区业主子女和高新中学教师子女直升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成立工作组进行复核,确认直升学位。直升学位不进入摇号程序,直升学位的确认工作要在7月10日以前完成。
2.电脑随机录取。申请民办学校就读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管委会将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将以
3.民办学校补录。民办学校招生第一次报名未达到计划数或者摇号公布后学生未按时确认入学登记,出现学位剩余,民办学校可以申请补录,补录对象必须是进入市级招生平台上报过信息的学生。学校补录工作在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的监管下组织实施,并负责发布招生录取结果。
(五)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及补录工作结束后,按照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审核的招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需要加盖招生学校和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公章。
(六)收费规定。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示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安康市第一小学高新校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管委成立分管教育部门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新区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行*部门,区教育行*部门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各部门要分工协作,提前研判,建立预警机制,夯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策宣传。区宣传部门、区教育行*部门要依法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学校具体招生入学登记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多形式加强《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学籍管理。区教育行*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控辍保学、治理择校、动态监管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规定,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规范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新建、录入、调取、审核等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九严禁”的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学校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举报制度,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公示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设立、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服务、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解决招生工作突出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监察审计局将依纪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开展巡查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九严禁”纪律要求的招生违规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视违规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还可采取依法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惩处办法。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违规举报—。
(安康高新区第六小学)
附件
1.安康高新区年小学服务范围一览表
2.安康高新区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3.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
4.安康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学生手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