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01-29
截止时间:-02-25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局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组织留宁外地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财*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稳岗促生产的若干指导意见》(宁防指〔〕4号)精神,统筹做好我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外地职工留宁过春节,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即年2月11日-17日,下同)对留宁外地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培训范围不受*府补贴目录清单限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无严重失信记录的用工企业。
2.企业组织外地职工春节期间留宁过节,并开展技能培训,一次性按照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根据企业发展和职工需要,企业可灵活采取自主培训平台、各类培训APP软件、岗位技能实操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技能培训。培训内容除岗位知识和技能提升外,鼓励企业将健康卫生、疾病防控、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原则上不少于24课时。
三、培训申报和补贴申领
(一)备案申报。企业于培训前4个工作日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