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正在办理的朱顺利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海博惠”网络商城),犯罪嫌疑人朱顺利于年12月18日被依法批准逮捕。本案自立案侦查以来,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尽快完成侦查取证工作,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确保辖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特通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公通字16号)、《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高检会2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请示上级部门批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4日止,凡在汉滨区江北办晏台村78号(福顺康超市)集资参与人员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登记报案,接受询问调查。一、集资参与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二、《海博惠商城会员章程》《国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礼品兑换券使用协议》《收款收据》和相关宣传资料等文件复印件;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视为放弃报案,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望相互转告。联系民警:李警官程警官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年1月5日(注:转载注明出处,严禁修改标题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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