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转首批行*审批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平利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推行相对集中行*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53号)和《平利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行*审批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平*办发〔〕号)要求,经县*府同意,首批划转7个部门67项审批服务事项至县行*审批服务局实施。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转时间:年1月4日。
二、划转事项:首批划转的行*审批事项涉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财*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局7个部门,共计67项审批服务事项,其中行*许可事项52项,其他关联事项17项。(首批划转的具体事项见附件)
三、对外办理业务:自年1月4日起,由县行*审批服务局对首批划转的审批事项履行审批职责,正式启用“平利县行*审批服务局行*审批专用章”。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平利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平利县城关镇工业园区彩虹桥南端),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平利县首批划转行*审批事项清单
平利县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31日
END
编辑:魏燕
审核:王博
平利县行*审批服务局
平利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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