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
社会保险基金
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
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
合称“五险一金”,主要项目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
今天就和您聊一聊安康学院社会保险的那些事!
养老保险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如何计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基本养老金+
职业年金构成
1.基本养老金。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缴费基数×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缴费基数×8%。
2.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缴费基数×8%,个人缴费=缴费基数×4%。
二、缴纳养老保险金纳入省级统筹后,个人账户资金到了哪里?
基本养老金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统筹,个人缴费以及单位所缴纳的职业年金均进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所积累的资金作为个人退休后养老金发放的组成部分。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三、退休后怎样核定养老金计发标准???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年9月30日前退休,简称为“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年10月1日至年9月30日退休,简称为“中人”),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对改革后参加工作以及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简称为“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即:“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法、“新人”新办法。
1、老办法:老办法计算养老金=(岗位+薪级)×计发比例+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未纳各补+独子费+护理费
2、过渡法:按照“中人”养老待遇计发办法,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年1月1日至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
如:张某,年9月退休,其养老金构成如下表(独子费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护理费为年满75岁):
3、新办法: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视同缴费指数按照省人社厅、财*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的通知》(陕人社发〔〕70号)规定执行。视同缴费指数由全省统一测算确定,全省执行统一的视同缴费指数,例如:管理五级(正处级)薪级45级的视同缴费指数为1.,薪级46级的视同缴费指数为1.(省基金中心)。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4)职业年金。职业年金=退休时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四、养老金计发办法(公式)看起来比较复杂,我的养老金计算是否准确啊?
养老金计算办(公式)法是人社部统一研究制定、全省统一标准进行核算,计算机系统程序科学准确,自动完成您应领取的养老金数据核算工作。而且今后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增资)时,系统也会自动计算您的增资额,直接发放到您的工资(养老金)账号中。
五、如何了解本人的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推荐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