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2月20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全县首期电视网络问*会。围绕“蚕桑产业发展、烤烟生产销售、新农合”三大主题,该县农林科技局、烟草局、合疗办三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问*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面对面,现场接受考问。
代表们在会上都问了些啥?
合疗办主任陈平咋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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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1请问陈主任全县全年征收合疗款多少?上级配套有多少?住院报销了多少?门诊报销了多少?有没有向社会公示?
1、今年合疗筹资是按照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医改办函〔〕10号关于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文件执行的,筹资标准为元/人。新农合筹资是中央出*策,省级定标准,市县执行。
2、年配套标准目前还没收到相关文件,但是我可以负责人说年的配套标准肯定比年(元/人)高。年新农合将实行市级统筹,由市上统一出报销*策,目前文件还没下发,报销*策暂不明确。
目前我县住院医疗费用分级补助标准为:
3、我将近6年的筹资收支情况向各位代表汇报一下:
我县新农合基金截止年底,累计结余万元(含风险金.58万元),根据财*部相关文件(财社发〔〕8号文件)规定,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25%,我县控制在23%,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新农合的报销名册每个月都会在县合疗办、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三级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新农合*策的确好,我是受益者,也是见证人。我母亲在城关镇*荆坝村,去年不慎摔跤导致股骨头破裂,住院半月有余,花销3万2,最后合疗报销了3万1千多。交了百十块钱,报销了几百倍,合疗这个*策,用到了的人都说好,给我们农民解决了大问题。这里,我要问的是:门诊余额清零的*策依据是什么?为什么门诊报销额度与筹资金额不一致?门诊余额不能转存到下一年冲抵应交合疗款?
1、门诊报销*策是根据陕合疗组发〔〕3号文件,《陕西省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的,文件明文规定“封顶线以下可报,超过部分自费,实行统筹报销,不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结余划转问题”。经我办多方争取,这一问题已得到解决,从年开始,参合群众就医卡门诊统筹余额可以结转下一年度。
2、新型农村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一种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制度,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的宗旨是通过培养老百姓的互助共济意识,最终达到一人有病众人帮效果,年我县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80元/人,门诊统筹设为80元/人;年我县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元/人,门诊统筹设为元/人;年我县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元/人,门诊统筹设为元/人;因此给参合农民造成了错觉:认为个人交多少钱新农合门诊统筹就应当返还多少钱。
3、新农合门诊统筹金额的测算是根据陕医改办发〔〕1号文件规定,“稳定门诊统筹资金数量,控制一般统筹门诊支出比重,按照基金总量的15%左右安排门诊统筹(门诊统筹资金包括门诊慢性病资金支出)”,我县年执行的是元每人的标准,省上要求执行的标准每人是*15%=85.5元(含门诊慢性病),年安康市大部分县区均执行的是80元的补助标准,只有3个县执行的是元标准。
石泉县的新农合补助*策在全市执行的是最好的。
我是一名来自一线的代表,也是村支书,感谢人大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我们人大代表一个说话问*的机会。我想说,城里水价涨了1分,电价涨了1毛,还要开个听证会,而新农合缴费从10块涨到元,群众反映强烈,我们无法解释,我想问合疗征收标准提高的依据是什么?征收标准提高后报销比例是否也相应提高?
1、今年合疗筹资是按照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医改办函〔〕10号《关于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文件执行的,筹资标准为元/人。新农合筹资是中央出*策,省级定标准,市县执行。年新农合将实行市级统筹,由市上统一出报销*策,目前文件还没下发,报销*策暂不明确。但不会低于现行标准。
2、从年开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已实行元筹资标准多年),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也就是说提高筹资标准也是二保合一的需要。
3、征收标准提高后,保障将更加有力,筹资费用上涨是根据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保障体系进步的需要。我县年人均筹资10元,各级配套40元,共计每人50元,当时只有单一的住院报销(没有门诊报销、没有慢性病报销、没有大病保险),全年统计下来,住院实际报销比40%左右,参合群众受益面10%左右,到年,个人筹资标准上涨到元每人,各级配套上涨到元每人,共计每人每年元。
新农合已发展成为“住院报销+门诊报销+大病保险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体系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大病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也由原来的40%提高到61%,参合群众受益率达到%左右,门诊报销由原来的无到现在的每人可报元,大病保险从无到最初起付标准元再到现在的00元,门诊慢性病从无到封顶线元再到元,这一系列标准的提高及变化都是导致基金的增加结果。基金增加了,我们就可以给参合群众办更多的实事。
年我县启动了贫困人口健康促进工程,对全县的1万多特困群众实行了住院起付线外合规费用全报销,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年又将这一*策扩大到全县2万多贫困人口,同时,我们将全县的尘肺病人纳入新农合报销,我县新农合保障水平在全市应该是最好的。当然,这中间也有物价及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等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因为新农合整个运行体系比复杂,可能只有享受过这些*策和经办人员才会了解地比较细。
现在啥工作都不好搞,你有你的难处,我有我的困惑。我来自基层,在村上担任村干部,每年村上收合疗款的过程中,我最大的困惑是筹资任务与实际人口不相符,出入较大,每年我私人要垫付几千块钱,请问陈主任,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合疗筹资村干部垫付钱的问题,也是我们合疗办十分头痛的问题,但每年筹资又能全面完成,首先要感谢各镇领导和各村村干部,正是因为你们辛勤付出和大力支持,石泉的新农合工作人均报销水平才能走到全市的前列,老百姓才能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合疗筹资人口基数是统计年鉴中的总人口数减去居民人口数,各镇也会按各村人口数字下达筹资任务。
因人口流动性较大,情况较复杂,存在死亡未销户人员,存在外出务工已购买社会保险人员,根据国家不能重复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经过多方协调,今年是按照统计年鉴中的乡村人口数98%任务下达,在各镇的任务数中将这两类特殊人员进行核减,请各镇在筹资过程中做好统计工作。随着二保合一、全国联网、具实征收*策的实施,村干部垫资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在不久前的人代会上,基层人大代表都在议论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九龙、仁爱、医院均设有市场开发部,都争着、抢着、偷着医院,以体检为名,好吃好住供着,一呆就是几天,甚至有半个月的,有的五保户都不想回去了。请问这样有没有套取合疗资金的嫌疑,你们合疗办是如何监管的?
1、民营医疗机构的定点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陕*办发〔〕86号)文件规定“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我县民营医疗机构的定点均严格按照《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石卫发〔〕71号)规定和要求进行。
2、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是按照《安康市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安卫字〔〕14号)文件进行管理考核,并通过合疗信息平台、病历逐份按照“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标准审核、电话及入户回访和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针对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自今年1月至11月,共拒付民营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60.55万元。
3、医院仍存在管理不规范、过度服务、违规收费等情况,下一步我办将邀请民*部门,会同医*、医药和卫生监督等部门按各自的工作责任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也欢迎各位代表监督。
以上就是本期发布的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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