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策的通知》要求,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策进行相应调整,从10月14日起暂停将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缴纳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同时暂停购买车库提取*策。
据悉,此次调整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策,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落实省厅《通知》要求,确保公积金现行提取*策与《条例》保持一致。前期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购买车库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阶段性*策同时暂停。
此次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限于购房提取、退休提取、抵还贷款提取(含商贷)、租房提取、离职销户提取和大病提取六大类,提取流程和要件资料与之前保持不变,缴存职工满足相关提取条件即可到所在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