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是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在安康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从事电梯故障接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取得国家教育行*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1日至年2月29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组织安排,胜任夜间值班工作。
6、熟练掌握陕西方言,熟悉安康市行*区划、地形地貌,特别是安康中心城区地形地貌;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具备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年3月28日至4月1日,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一楼大厅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
3、要求: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3张一寸同一底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按公布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对安康当地口音的辨识能力等。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和待遇
*审合格者,将由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聘用,从事电梯故障接警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每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为元,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联系人:张女士赵先生
-(安康市人力资源市场);-(安康市质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