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9.83%;不捕人,同比下降38.95%,不捕率32.64%,同比增加4.16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人,同比下降43.84%;决定不起诉人,同比上升65.56%,不起诉率为22.05%,同比增加13.29个百分点。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7.1%。截止到9月,除2月份受疫情影响适用率为75%外,其余月份适用率均在80%以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人,占起诉数的12.90%,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受理审查起诉10人,经审查,决定起诉9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诈骗罪起诉5人,占55.56%;妨害公务罪1人,占11.11%;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人,占22.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人,占11.11%。(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82件,同比下降5.7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8件,占监督数的82.93%,同比增加4.77个百分点。2、纠正漏捕、漏诉。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4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5人,同比分别下降80.17%、下降51.09%。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件次,同比下降32.95%,已纠正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3.62%,同比增加7.61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5件,同比上升87.50%,法院同期审结1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占审结总数的63.64%,同比减少36.36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2件次,同比上升4%,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47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0.38%,同比增加6.38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2人,同比上升15.79%;同期已纠正18人,占提出数的81.82%,同比减少18.18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件,同比下降43.72%;同期已纠正95件,占提出数的92.23%,同比减少7.22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人,同比下降28.57%;同期已纠正件,占提出数的98.95%,同比减少1.43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0件,同比上升%;同期已纠正30件,占提出数的%,同比持平。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核查案件11件11人。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同比上升%。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4.29%。提请抗诉3件,同比持平。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上升33.33%。法院同期采纳24件,占提出数的85.71%,同比增加33.3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件,同比上升45.45%。法院同期采纳19件,占提出数的59.38%,同比减少45.17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4件。
三、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2件(含积存)。
(二)对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8件,法院同期采纳6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0.77%。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件,同比上升14.32%。其中,民事诉讼立案8件,行*公益诉讼立案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件,同比上升13.53%。其中,发出民事公益诉前案件7件,行*公益诉前案件件。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件,占比66.6%;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5件,占9.5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8件,占8.0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5件,占5.32%;办理“等”外领域49件,占10.43%。(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0件,同比下降9.09%,占立案数的2.02%。其中,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公益诉讼5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民事),判决支持1件,同比持平。(四)办案效果。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70.48万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9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6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9.77万元;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4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0人,同比下降16.67%,不捕12人,不捕率为28.5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0人,同比下降7.41%。
(二)审查起诉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9人,同比下降46.30%,不起诉13人,不起诉率30.9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7人,同比下降18.5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16次,同比上升60%。开展法治巡讲5次,同比下降70.58%,受众人数0.85万余人,同比下降15%;开展法治讲座25次,同比下降69.8%,受众人5.28万余人,同比下降18.13%。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件;受理各类信访案件件,同比下降25.72%。其中,举报线索28件、控告案件20件、民事行*监督案件85件、其他5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同比下降50%、国家赔偿案件3件,同比上升50%;受理国家司法救助件,同比上升42.45%,实际救助人数人,同比上升74.12%。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4人,同比下降78.79%;决定起诉24人,同比下降84.42%。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0人、起诉20人,同比分别下降56.52%、下降47.37%。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2人、起诉9人。对72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65万元。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件,同比上升0.97%,占总数的66.6%,同比减少8.28个百分点。(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6人,同比下降40%,起诉8人,同比下降52.94%;对民事审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上升33.3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2件,同比上升45.45%;对行*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去年同期为1件);对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8件。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年1至9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件,同比下降3.15%。各级院检察长办理件,占11.79%,同比增加2.54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件,占88.21%,同比减少2.54个百分点。办理的案件涵盖了侦监、公诉、执检、自侦、民事、行*、公益诉讼、未检、控告、申诉等主要检察业务。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8人次。检察长列席2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2.6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8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7.37%。-END-
来源: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编辑: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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