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赶超越靠落实,幸福安康靠奋斗
——年市*府重点任务公开承诺
市金融办
1.牵头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专项行动,打造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优化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对接,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全年召开不少于4次*银企座谈会和3次以上资本市场发展对接会,指导20家以上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指导阳晨牧业、桂花水能、钒氮合金等公司完成IPO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通过省证监局辅导验收,申请资料上报证监会。
2.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贷款增速达到13%以上,存贷比达到55%以上,扶贫贷款增速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3.制定出台《安康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行动计划》,修订完善《安康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励实施细则》,对国内A股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万元财*资金奖励。
4.推进绿色金融示范市创建工作,确保全市绿色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20%以上,发行绿色债券2亿元。
5.完成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年度建设任务,引进2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落户安康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确保财富大厦年底前主体竣工,金融大厦主体开工。
6.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性融资机构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市*务服务中心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脱贫攻坚任务。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与注销、施工许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纳税服务、跨境贸易等措施有效落地。督促协助相关部门,通过窗口整合、流程优化、时限压缩、信息共享、网上办理等措施,助力招商引资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落地,打造一流的*务营商环境。
3.完成全市30条公共服务热线整合,实现便民服务平台一号对外、规范运行。依托便民服务平台,建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动机制,全天候、多渠道受理企业关于营商环境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并督办落实,工单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4.依托全市“互联网+*务服务”平台,升级完善市互联网*务服务平台;开展*务便民行动,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推出更多“只跑一次”和“不见面”服务事项,办事时限再压缩20%,办理事项压缩率、全流程网上办事率达到50%以上;开展3个省级*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
5.规范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目录(版)》,推进目录内事项统一进场、统一系统、统一规则交易,逐步形成监、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
市审计局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任务,创造一流的审计营商环境。
2.扎实开展重大*策措施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跟踪审计,推动中省重大*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见效。
3.对市直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全覆盖审计;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完成地方*府性债务审计工作。
4.继续实行万元以上*府投资项目全覆盖审计,对0万元以上*府投资项目实行跟踪审计。
5.指导完成个村(社区)的全覆盖审计和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开展10县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含移民搬迁资金、苏陕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审计)。
市规划局(人防办)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任务,全市规模以上资质建筑企业总产值增长25%以上。
2.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2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3.完成中心城市平方公里1:0、1:地形图修测。完成湖城一体(旬阳至安康城区沿江段)90平方公里1:0航空测图。
4.加强对各类在建工地等场地设置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和环保,创建10个省级文明工地,中心城区市级文明工地覆盖率80%,保障房文明工地创建率%。
5.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培育一家装配式建筑企业;帮扶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增项8户以上;培育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0户。
6.批建人防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中心城市新增地下停车位个。完成人防基本指挥所项目国家人防办立项、工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完成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7.推进4个特色小镇建设,石泉池河省级重点示范镇和3个文化旅游名镇完成投资8.亿元,11个县区(域)副中心镇和恒口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完成投资13亿元。
8.北环线项目完成6.4公里的路基施工,开工建设6座主线桥及下穿隧道工程,完成投资4亿元。汉江大剧院年底前建成。
9.会同市住建局加快推进西城阁至江南城区人行景观桥、三桥北桥头区域“秦巴明珠塔”项目的研究、规划和设计工作。
市财*局(市公产局)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招商引资任务。
2.全面完成市考脱贫攻坚任务,市本级财*按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2%比例落实专项扶贫配套资金,同口径增长20%以上,总量达到万元,较上年净增0万元。
3.全市财*总收入完成88.4亿元,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7亿元,增长6%。税收收入占财*收入比重67%以上。
4.筹集产业发展资金1.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支持毛绒玩具发展资金1亿元。安排县域经济发展奖补资金1亿元,安排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0万元,安排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专项资金1万元,新增“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0万元。
5.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新增地方*府性债券资金,总额增长6%以上,全面落实中省提标扩面民生*策,坚持新增财力和财*支出的80%以上用于民生。
6.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整合”,突出财*资金绩效评价,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快支出进度。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降低行*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加强市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禁变相举债,防止新增不良债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可控可为。
8.按照“疏解江南、重心北移”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公共资源整合利用,协调督促市卫计局机关、市药具管理站、市红十字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6月底前完成北迁。完成国有资产经营收益3亿元,其中市本级0.5亿。
9.牵头提出西安至安康高铁、宁陕至石泉高速的地方配套资金筹集方案,并逐年落实到位。
市住建局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招商引资任务。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户。
2.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套,基本建成套,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套。强力推进中心城市九大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征迁安置户。
3.龙舟节前完成一江两岸亮化、巴山西路西堤天桥至三桥转盘段、南环中路综合改造。国庆节前完成泸康大道二期、高井一路北段建设和巴山东路文昌路口至东坝汉江大桥段、鼓楼街综合改造;加快推进育才东路、瀛湖路综合改造和高井一路南段建设;启动南平路、*沟东路建设以及江南城区老街道文化和功能提升工程。年底前完成东坝内环路、安康大剧院周边道路、江北大道中渡路至四桥段综合改造,基本建成新罗公园。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PPP项目年底前长春路襄渝铁路以西段路基贯通,启动七里沟立交及跨襄渝铁路转体桥建设,董家沟路二期完成征迁及路基工程,长岭南路二期完成征迁。
4.中心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年底前完成江南再生水厂主体工程及配套干管,同步配建江南再生水厂污泥处理厂,启动喇叭洞泵站扩容及调蓄池改造建设、马坡岭水厂迁址扩能、中心城市应急水源地及关庙等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5.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启动厕所革命建设,完成城市、景点、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新建改建公厕座,大力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提升。新增中心城市停车泊位0个。完成“十镇百村”试点建设任务。督促县区*府实施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3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个。
6.中心城市气化率达到92%,县区气化率平均达到70%。
7.加强物业管理,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及中介行为。
8.配合市规划局加快推进西城阁至江南城区人行景观桥、三桥北桥头区域“秦巴明珠塔”项目的研究、规划和设计工作。
市安监局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任务,打造一流的安全营商环境。
2.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3.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暗访、重点领域抽查检查不低于10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成2个县区、2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巡查评估。
4.全面完成14座头顶库、4座浆砌石库治理任务。
5.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市食药监局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任务,打造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营商环境。
2.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实行米、面、油、肉、蔬菜等大宗商品抽检全覆盖和结果全公开,实现所有涉药单位监管全覆盖,建立酒类、茶叶、食用油、肉制品等富硒食品电子可追溯体系,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全年开展“三小”、非法添加、酒类和药品制假售假、网络订餐、学校周边等重点专项整治10次以上,抽检食品药品3万批次以上,飞行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家,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3.全年查办违法案件件以上,案件查处率、公示率达%,结案率达90%以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办结回复率达%。
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4个,全市30%以上的镇村达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标准,创建市级食品示范单位个。
5.完成并发布魔芋食品安全标准,启动富硒茶叶地方标准立项。完成SC企业认证(换证)家。
市脱贫办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打造一流的扶贫营商环境。
2.统筹调度全市力量,确保个贫困村脱贫退出、18万贫困人口脱贫,实现镇坪县整县摘帽,市脱贫攻坚工作在中省考核检查中达到“全省前列、全国一流”。
3.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由注重外部帮扶向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转变:提升帮扶干部素质,组织培训一线扶贫干部0人次以上;拓宽社会帮扶渠道,争取社会扶贫投入1.8亿元;继续组织“树千名自强标兵、交万名农民朋友”“百篇好新闻”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开展“三百”表彰;加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宣传推广,在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0次。
4.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由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向产业就业转变:督导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组“三年任务两年完成”;践行大发展带动大扶贫理念,推进全市10个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支持30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3万亩,落实产业化扶助项目20个,建设特色产业园区2个。
5.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由大规模搬迁建房为主向搬迁后社区配套和新社区建设转变,督导搬迁脱贫组“三年任务一年完成”。
6.组织实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项目管理、严格督查考核、严查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市交通运输局
1.全面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市考交通扶贫任务,改建县乡公路公里、通村通组等农村公路项目0公里,改造桥涵配套及危桥0延米。
2.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平镇高速建设,加快推进宁石高速试验段建设,6月底前全线开工安岚高速;扎实推进旬阳至桐木高速连接线、汉阴凤凰山隧道项目前期工作。
3.完成月河快速干道开工准备工作;完成G白河至旬阳、G石泉至汉王公路改建工程灾害治理和尾留工程,确保7月底前建成;加快实施G旬阳至安康公路、G(S)旬阳至小河公路建设,年底前建成;G汉王至洞河公路年底前完成路基工程的70%;加快推进G花里至八仙、G石梯至张滩一级公路、沿江公路瀛湖至紫阳洞河段、江南物流园区等项目前期工作。
4.优化调整中心城市公交线路,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新增和更新出租车辆;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5.实施国省干线路面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工程45公里,创建美丽干线公路公里;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重大危货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6.全面完成年强秋淋天气损毁公路的修复工作。
安康供电局
1.积极争取中省对电价、电力建设的优惠*策,扎实提高供电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打造一流的电力营商环境。
2.加强电网投资建设:扎实推进千伏输变电工程,5月底前竣工投产岚皋千伏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7月底前开工建设滨江千伏输变电工程;8月底前完成月河千伏变电站“四通一平”,同步开工建设千伏送出工程;8月底前开工建设平利千伏输变电工程;8月底前竣工投产35千伏蜀仙“T”线路改造工程;9月底前开工建设古堰千伏主变改造工程;11月底前开工建设35千伏田坝输变电工程;12月底前竣工投产西郊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3.加快中心城市电网改造升级:完成千伏东郊变、高新变新出10千伏线路工程,围绕中心城市重点市*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配合实施江北大道、巴山路等部分路段电力线路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镇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心连心”工程,改造用电户表6万户以上。
4.实施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千米,新建、改造0.4千伏线路千米,新增、更换配变台千伏安,改造农村联户表户;全面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电力行业扶贫任务,确保供电区域内年个计划脱贫村户户通电并正常使用生活用电。
5.积极推进“电化安康”,争取电能替代项目落地,在西康、十天高速公路安康境内服务区建设投运充电站10个以上;保证光伏、小水电、风电、垃圾发电等及时接入和消纳。
6.全面完成年强秋淋天气损毁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
地电安康分公司
1.积极争取中省对电价、电力建设的优惠*策,扎实提高供电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打造一流的电力营商环境。
2.开工建设汉阴凤台千伏输变电工程、石泉35千伏城关变升压改造;开工建设与改造岚皋35千伏六口变二期、35千伏佐龙变二期工程。
3.保障平镇、安岚高速公路施工用电需求;做好宁石(宁陕-石泉)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临时用电准备工作,启动石泉云雾山输变电工程建设。
4.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65公里,变压器67.8兆伏安/台,新建及改造0.4千伏线路.31公里,户表改造户;全面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电力行业扶贫任务,确保供电区域内年个计划脱贫村户户通电并正常使用生活用电。
5.安康地电大厦年底前全面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本期编辑: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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