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安康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名教师医疗卫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5日至年6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年5月2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为年毕业,两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为年和年毕业。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岗位表》中“是否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一列标注为“限”的,是指该岗位只面向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标注为“不限”的,是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纪、*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