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日前知会地方*府,限购*策将于年底到期的城市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策进行延续。限购令有具体截止时间的共12个城市,其中11个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12月4日新华) 部分城市“限购令”到期之后,是否还需继续?那是当然。必须看到,自去年有关部委颁布“新国五条”、各地陆续出台“限购令”,一直到最近,“限购令”的抑制房价作用,才可以说是“效果初显”。一方面,房价确实已呈现下降趋势、“拐点”迹象,但同时另一方面,房价下降的程度仍然还相当有限、调控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 不久前公布的10月房价指数显示,全国70个城市的商品住宅环比指数首次出现环比下降。这样一种背景下,如果“限购令”不能“到期延续”,势必会带来相当消极的影响。不仅会让调控无法延续深入、巩固基础,也会让目前已经取得的初步调控成果前功尽弃。 “限购令”还需延期、持续进行下去,但并不等于说*策本身不需要检讨反省,更不等于说该*策是绝对完美的。 “限购令”之所以处处“不得已”,从市场的角度看,不但是因为它“行*色彩浓厚”而非充分契合、完全遵循市场规律和交易原则,而且从房价调控治本的角度来看,“不得已”更体现在它只是一个临时应急措施,并没有切中房价调控问题的根本和要害。因此,也不可能真正长远常态地持续下去。 所以,在肯定“限购令”目前需要“到期延续”的同时,必须在*策无法再延续的那一天到来之前,尽快找到并着手去完善能够取代“限购令”、足以长远调控房价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那么,治本之策究竟是什么?其实,我们并不陌生,此前的许多专业人士已多有论及。比如,加大推进和落实保障房建设的力度,并将其充分地制度化,主要以“增加供给”而不是“限购”的方式实现房价调控目标;再如,完善财税制度、均衡地方与中央的财权事权匹配,彻底扭转和改变地方*府对“土地财*”过于依赖的局面,推动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土地交易的市场化和去垄断化等等。(张贵峰) 分享到:
【细则】 二套房贷或进一步收紧
去年2月至2009年2月,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比上年同期上升19.62%。
*府服务模式转型。管理的科技化与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要求不断创新科技,运用智能化与信息化手段让城市管理更加平衡与协调,使城市充满活力。各级*府管理部门能够适时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分析,整合来自各个管理领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务、交通、安全、服务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提高*府服务能力和城市管理能力,促进*府服务模式的转型。
“用"十年磨一剑"来形容他的研究突破是非常恰当的。”中国科大分管科技工作的副校长朱长飞教授说,“其实,科学家都有很强的荣誉感,做得好不好他心里有数,不需要你多讲。管理者的不是用硬性考核指标去逼他们,而是为他们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氛围,让他们保持从事科学创新的热情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