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实施《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
■建立黄河、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
■条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87条河流采砂规划编制完成
■各级巡查河道54.3万公里
8月19日,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获悉:陕西已完成年度河湖长制及河湖长履职情况考核工作。考核以河湖长制各项制度落实和河湖管理保护成效为重点,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报省总河湖长同意,评定西安市、汉中市、延安市、宝鸡市、安康市为优秀等次。
陕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并延伸到村级河湖长全覆盖。去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深化河湖长制作为河湖保护治理的重要抓手,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河湖保护治理。《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印发实施,省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更加完善,黄河、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通过省级复核,条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87条河流采砂规划编制完成,各级巡查河道54.3万公里,整改河湖“四乱”问题个,查处非法采砂起。
全省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域治水、汉江治理、护河志愿服务等经验被水利部推广;宝鸡市清姜河入选第二届全国最美家乡河,汉江(汉中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案例;铜川市、榆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显著,在去年全国个地级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中分别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
省河长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目标任务,统筹资源力量,在河湖综合治理上系统推进,在河湖管理保护上主动作为,在河湖工作制度上开拓创新,加快补齐河湖管理基础短板,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优势,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记者吴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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