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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25 16:19:00

8月2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强制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依法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金川社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了腾退,为安康棚户区改造重大民生保障和发展工程的顺利推进再添助力。

据悉,该案的当事人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安康市人社局”)和唐某某,唐某某于年4月26日采取公共竞价获得安康市人社局名下安康市军转干部中心大楼(安康人事商务宾馆)为期五年的承租权,即年6月26日止。合同期满后,安康市人社局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唐某某腾房移交租赁的房屋,但被执行人唐某某以房屋所有权人为汉滨区人民政府、房屋已经装修需要赔偿等理由拒不腾退房屋,申请人为维护自身权利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于年12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唐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将安康市军转干部中心大楼(安康人事商务宾馆)交付给安康市人社局;唐某某支付给安康市人社局支付租金6万元。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唐某某人仍占用房屋拒不交房搬离,安康市人社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日上午9时,汉滨法院执行法官共6人准时到达位于安康市大桥南路的安康市军转干部中心大楼(安康人事商务宾馆),汇同安康市公证处公证人员,一面耐心向被执行人唐某某做思想工作,告知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面积极组织安康市公证人员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腾退房屋,并做到全程录像、拍照。最终,顺利将安康市军转干部中心大楼(安康人事商务宾馆)交还申请人安康市人社局。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该案件的成功执行不仅推动了安康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更为今年乃至今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开创了良好的局面。(通讯员:陈小成、张世钧)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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