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介绍 » 曾都区检察院积极协助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对
TUhjnbcbe - 2023/10/20 16:55:00
“小刚(化名),我是曾都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已收到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函,委托我院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协助对你进行监督考察,你是否清楚?”“我清楚,我会按时到你们这里报到。”近日,曾都区检察院收到了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发来的一份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委托曾都区检察院对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小刚因犯盗窃罪被岚皋县检察院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因小刚现系随州某校在校学生,为便于小刚生活、学习,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对小刚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验期内的帮扶、监管,曾都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异地协助监督考察工作。按照考验规定,小刚除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还须每月按时到曾都区检察院报到,报告自己的生活、学习等活动情况。为更好的完成对小刚的监督考察、帮扶管教,曾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提前与岚皋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就小刚的个人情况、涉案情况、监管、帮扶要求等进行了沟通,制定了详细的协助监管计划。年12月初,考察期满一月时,小刚准时到我院报到。未检办案人员查看小刚(化名)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的思想汇报首次报到,曾都区检察院未检办案人员向小刚核对身份信息,告知其权利义务,询问小刚在随州的近况,听取小刚的诉求,并将相关情况制作笔录,及时存档。小刚也表示自己会积极改正,遵守考察规定,按时到曾都区检察院来报到。本次协助岚皋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异地监督考察,打破了地域限制,加强了合作交流,助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同行更好地完成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下一步,曾都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也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异地协作机制,尤其在社会调查、监督考察、帮扶教育等方面,为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质效集智慧、拓渠道、致长远。文字:陈姣姣、李雨薇图片:李雨薇编辑:刘兰婷作者/来源: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内容如有不妥,
1
查看完整版本: 曾都区检察院积极协助陕西省岚皋县检察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