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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第17期年9月28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医院院长李增宝给本院行*人员违规发放“管理津贴”等问题。年3月至年12月,医院在绩效工资外,违规向本院行*管理人员按月发放“管理津贴”37.9万余元,李增宝本人领取2.3万余元;以虚列炊事员工资方式向本院职工发放早餐补助24.5万余元;违规用燃油费发票核销差旅费6.8万余元。以上问题,李增宝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年7月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管理津贴已收缴。
二、汉阴县公安局双乳派出所所长余杰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年底,余杰通过自定村级辅警工资标准方式截留村级辅警工资元;年底至年初,又采取虚报春节巡逻经费方式套取截留资金元。以上元资金形成“小金库”后,元用于支付其本人及双乳派出所其他干警、年度春节过节费,其余资金用于该所日常开支。年4月,余杰受到*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旬阳公路管理段原段长曹进*(现为安康公路管理局宣传科科长)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年3-11月,经曹进*同意,谢某某施工队先后承揽国道旬阳县关口道班拆除工程、旬阳电站临时便道工程,累计结算工程款40.8万余元。年11月21日,谢某某在旬阳一酒店宴请曹进*等人,感谢其在施工期间的关照。曹进*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年8月曹进*受到*内警告处分。
“节点”就是作风建设的“考点”。全市广大*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级*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教育广大*员干部树新风扬正气,带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坚持把纠治“节日病”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方面,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三个确保”“三个实现”提供坚强作风保障。(来源廉洁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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