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篇
(一)受疫情影响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策
*策依据:《安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就业创业补贴*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人社办发〔〕14号)
适用范围: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给予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失业保险70%的补贴。
申报资料:1.申报补贴报告,2.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4.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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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疫情影响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策
*策依据:《安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就业创业补贴*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人社办发〔〕14号)
适用范围: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含新社区工厂。
补贴标准:受疫情影响企业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给予元一次性岗位补贴。
申报资料:1.申报补贴报告,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招用贫困劳动力名单,4.身份证复印件,5.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6.两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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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策
*策依据:《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号)
适用范围:已经市(区)、县级人社、财*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标准:按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元的标准核算,给予创业孵化项目补贴。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的,按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1.5倍核算。每个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每年享受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万元。每个创业实体和就业的自然人作为核算指标,只能使用1次。
申报资料:1.县级人社部门推荐函、认定文件原件或市直部门(单位)、高新区以及在安普通高等院校书面申请;2.《安康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推荐表》;3.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基本情况介绍、创办主体或授权运营单位为独立法人的证明材料、运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创办主体与授权运营单位签订的合法委托文书以及可支配场所产权或使用证明、创业孵化协议(入驻协议)范本、管理制度等达到市级示范建设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4.《××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累计孵化(扶持)创业实体花名册》;5.能够反映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基本情况的相片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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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以工代训*策
1、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以下用人单位组织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依据规定培训期限,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对用人单位给予以工代训补贴。
(1)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从年1月1日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6个月。
(2)新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补贴期限为6个月。
(3)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年1月1日以来,受疫情影响连续停产停业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3个月。享受以工代训的大型企业可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71号)和《关于调整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号)所列企业确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微企业。其中,受疫情影响连续停产停业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由企业驻地镇(办)出具证明或以相关部门复工复产的通知、批复、备案等时间为依据。
(4)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和承担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项目建设的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组织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为3个月。以上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培训对象符合上述第1项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第1项规定执行。
2、补贴申报程序。坚持属地申报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向企业驻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属及以下企业向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补贴申报的受理部门。
(1)资格审核。企业拟开展以工代训的,需事先向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审核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企业资格。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以工代训资格审核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停产停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以工代训申请。
(2)培训申请。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前需提交培训有关材料,包括:《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计划》《参加以工代训人员名册》、用工证明(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派遣单或其他用工证明材料),需要证明身份的还需提供身份类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合格后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实行实名制管理。培训申请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