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年10月以来,全市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部实体化运行。其中,市综治中心于年9月27日揭牌运行,中心目前入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信访局、市法学会等平安建设成员单位。
市、县(区)综治中心主要职能: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策;组织协调市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综治事项解决;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对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市域内社会治安形势;对来访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诉求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镇(办)综治中心除具备市、县(区)职能外,还具备如下职能: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研判,联动受理处置辖区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基层平安细胞创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广泛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
村(社区)综治中心职能: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等,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并与镇(办)综治中心实现衔接,受理、处理群众求助、投诉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基层平安细胞创建;依托各类系统资源,强化社会治安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排除公共安全隐患;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用等。
市、县(区)
综治中心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01
安康市综治中心
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