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利益粘连红监委监督才有底气
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包括红会在内的公募慈善机构的改革和自我完善。公益慈善事业可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因此全体公众都有责任推动红会等慈善机构的改革、完善,让 朦胧 不再,让丑闻远去。 昨天,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媒体见面会,针对是否启动 重查郭美美 事件、社监委如何切割与红会的利益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社监委负责人表示,鉴于 郭美美事件 已有正式调查结论,社监委决定不再启动重查,除非社会公众能提交该事件的 新证据 。社监会表示,社监委委员在任期间以及离任一年内,将不得承担或参与红会有关项目,也不得为红会提供有偿服务。(相关报道见05版)其实,所谓 重查郭美美 这一动议,本来就是红会社监委部分委员提出的,现在动议又被其他更多委员否定了。整个过程中,舆论、公众也是熙熙攘攘、不断起舞。 重查郭美美 ,可以因为新证据不足无果而终,但中国红会的改革已经不再需要 新证据 了,没有借口而且必须知难而上。在深深地遭到郭美美的 伤害 后,中国红会以及中国慈善制度需要改革,目前已是社会各界的共识。不时错位而身处风口浪尖的红会社监委,其实也是红会初步改革的产物。受2011年 郭美美 等负面事件影响,中国红十字会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2012年12月,作为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红会社监委在京成立,其设立目的是对红会运行进行监督,而最终要达到的效果,是让公众恢复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心。设立社监会是中国红会的改革措施,也是中国慈善制度改革迈出的尝试性一步。然而,正是因为这一机构的设置带有 急就章 性质,由于准备不足、仓促上阵,社监委投入运行以来,自身也是不断招来质疑。社监委首先是被指责为 红会公关部 ,之后该委员会又有数名委员被指与红会存利益交换或商业合作,还有委员被指曾为红会做项目并收取费用。当然,我们也看到,社监委及其委员针对舆论质疑,不断积极回应并作出调整,逐步使该机构的运行走向独立、公益。红会社监委作为尝试性改革的产物,一路步履蹒跚地走来。而这种增设独立监督机构的局部改革,显然无法完全清除红会等公募慈善基金组织的积弊。红十字会有着浓厚的官方色彩,负责人由*府任命,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效率低、运行成本高、信息披露不透明等*府机构的某些 通病 ,发生在红会也就不足为奇了。红会要改革,还必须从这些积弊、通病上改起。近年来,不仅是红十字会,其他一些慈善机构也都有丑闻曝出,整个中国公募慈善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都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于是,有舆论提出以 去行*化 为目的的改革方案。红十字会组织由于存在一些特殊职责,其与*府关系紧密,这也无可厚非。但是,红十字会应回归救援救护等主要职责,将慈善公募等与 钱 相关的职能完全交由红十字基金会。红会等公募慈善组织的改革途径应是,首先 钱事分开 ,之后逐步取消与资金运作相关的公募基金的行*级别和行*事业编制;同时,*府必须加强对相关公募基金资金运行的监管,并使其保持高度透明。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 钱事分开 后,*府即可依旧对红会保持影响力,而独立运行的红十字基金会将更具效率和透明性。尽管目前红会遇到来自公众的强烈质疑,但红会等公募慈善机构具有组织完整、专业水平较高、人力资源相对充沛等优势,它们的社会作用也是难以替代的。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包括红会在内的公募慈善机构的改革和自我完善。公益慈善事业可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进步,因此全体公众都有责任推动红会等慈善机构的改革、完善,让 朦胧 不再,让丑闻远去。